发布时间: 2025-09-12
各有关单位、执业药师:
根据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》(国药监人〔2024〕3号)《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药监人〔2021〕36号)《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甘药监发〔2021〕191号)等要求及《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甘药监发【2025】46号的规定,现将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学对象及条件
因伤、病、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2024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执业药师方可补学完成2024年度规定的学时。
补学需由用人单位出具正式证明,证明中明确注明补学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执业药师资格证号、具体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二、补学流程
电脑端进入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网(网址:https://www.gsslpa.cn/)主页面或手机端进入“甘肃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”服务号,在服务号菜单栏中进入继续教育,点选2024年继续教育补学报名入口。
材料提交:请符合条件的执业药师将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扫描件(PDF格式)或电子照片在上传证明处上传材料。
资格审核: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将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补学证明状态处反馈。审核通过后,学员根据操作指南进行学习。
三、学习截止时间
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。在此时间前需完成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,逾期未通过者视为补学未完成。
四、证明材料要求
(一)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得涂改或遗漏关键信息。
(二)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,若发现虚假证明,将取消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次补学通道仅针对2024年度继续教育,其他年度不予补学。
(二)学分证明将在考试合格后自动生成,学员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。
(三)学习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,请联系平台客服:
0931-8481839 0931-8484863 (工作日9:00-17:00)
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
2025年9月12日
主办单位:甘肃省执业药师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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